舒国治:我因太没出息,终于只能走路

2017/02/20舒国治

舒国治,一九五二年生人,台湾最受欢迎的散文家,“清贫美学"的生活实践者。不用微信、没有微博、鲜少接受媒体采访,就连写文章也不用电脑,手写再传真给编辑。

他原习电影,后以短篇小说《村人遇难记》备受文坛瞩目,曾经独自前往美国,开着二手车浪迹七年。

他是一位台北都市里的“奇人”,因为喜欢赖床,性格散漫不羁,舒国治一辈子只上过三个月的班。现在的他依旧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不用空调、不用电视,洗衣机也是前几年结婚之后才配置的。

“城市晃游者”是舒国治一生的事业。

走路  选自《流浪集》 

文/舒国治

天地之间,其惟走路乎。 

能够走路,是世上最美之事。何处皆能去得,何样景致皆能明晰见得。当心中有些微烦闷,腹中有少许不化,放步去走,十分钟二十分钟,便渐有些抛去。若再往下而走,愈走愈到了另一境地,终至不惟心中烦闷已除,甚连美景亦一一奔来眼帘。若能自平地走到高山,自年轻 走到年老,自东方走到西方,则是何等样的福分!其间看得的时代兴亡人事代谢可有多大的变化。 

低头想事而走,岂不可惜?再重要的事,亦不应过度思虑,至少别在走路时闷着头去想。走路便该观看风景;路人的奔碌,墙头的垂花,巷子的曲歪,阳台的晒衣,风刮掉某人的帽子在地上滚跑,两辆车面对面的突然「轧」的一声煞住,全可是走路时的风景;更别说山上奇峰的耸立、雨后的野瀑、山腰槎出的虬树等原本恒存于各地的绝景。 

人能生得两腿,不只为了从甲地赶往乙地,更是为了途中。 

途中风景之佳与不佳,便道出了人命运之好与不好。好比张三一辈子皆看得好景,而李四一辈子皆在恶景中度过。人之境遇确有如此。你欲看得好风景,便须有选择这途中的自由。原本人皆有的,只是太多人为了钱或其它一些东西把这自由给交换掉了。 

即此一点,我亦是近年才得知。虽我年轻时也爱多走胡走,却只是胡涂无意识的走;及近中年,虽已不愿将「途中」去换钱,却也是不经意撞上的。更有一点,横竖已没有换钱的筹码,亦不劳规划了,索性好好找些路景来下脚,就像找些新鲜蔬菜好好下饭一样。 

倘人连路也不愿走,可知他有多高身段,有多高之傲慢。固然我人常说的「懒得走」似乎在于这一懒字,实则此懒字包含了多少的内心不情愿,而这隐蕴在内的长期不情愿,便是阻碍快乐之最最大病。 

欲使这逐日加深的病消除,便该当下开步来走,走往欲去的佳处,走往欲去的美地;如不知何方为佳美,便说什么也要去寻出问出空想出,而后走向它。 

看官莫以为我提倡走路是强调其运动之好处,不是也。运动固于人有益,却何须我倡?又运动种类极多,备言走路之佳完全没必要。 

言走路,是言其趣味,非为言其锻炼也。倘走路没趣,何必硬走。 

我能莫名其妙走了那么多年路,乃它犹好玩也,非我有过人坚忍力也。我今走路,已是游艺,为了起床后出外逢撞新奇也,为了出外觅佳食也,为了出外探看可能错过的风景也。乃走路实是一天中做得最多、可能获乐最多、又几乎不能不做之一桩活动。除了睡觉及坐下,我都在走路。 

走路此一游戏,亦不需玩伴;与打麻将、下棋、打球皆不同(虽我也爱有玩伴之戏)。一人独走,眼睛在忙,全不寂寞也。走路亦不受制于天光,白天黑夜各有千秋。有的城市白天太热太吵,夜行便是。 

走路甚至不受制于气候。下雨天我更常为淋雨而出门。家虽有伞,实少取用。 

放眼看去,何处不是走路的人?然又有多少是好好的在走路?有的低头弯背直往前奔,跌跌撞撞,有的东摇西晃像其踩地土不是受制自己而是在受制于风浪的危舟甲板。太多太多的年轻女孩其踢踩高跟鞋之不情愿,如同有无尽止的埋怨。前人说的「路上只两种人,一种为名,一种为利。」或正是指走相不怡不悦的路人。「浑浑噩噩」一词莫非最能言传大伙的走姿。 

固然人的步姿亦不免得自父母的遗传,此由许多人的父母相参可见;然自己矢意要直腰开步,当亦能走出海阔天空的好步子。 

站立。我人今日甚少兀兀的站立街头、站立路边、站立城市中任何一地,乃我们早深受人群车阵之惯性笼罩、密不透风,致不敢孤身一人

如此若无其事的站立。噫,连简简单单的一件站立,也竟做不到矣!此何世也,人不能站。

书中所谓的顶天立地,其不就是一个站立? 

故无论在空旷处或在人群市街,皆可站立也。惟有站立之余裕,人便是立于天地之间,人便是天宽地阔,无处不能容我。 

人能在外站得住,较之居广厦、卧高榻、坐正位、行大道岂不更飘洒快活? 

古人谓贫而乐,固好;一箪食一瓢饮,固好;然放下这些修身念头,到外头走走,到外头站站,或许于平日心念太多之人,更好。 

我一直在寻找适宜走路之城市。 

中国今日的城市,皆未必宜于走路。太大的,不好走;太小的,没啥路好走。倒是乡下颇有好路走,桂林、阳朔之间的大埠,小山如笋,平地拔起,如大盆景,在你身边一桩桩流过,竟如移动之屏风。每行数十步,景致一变。每几分钟,已换过多少奇幻画面。而这样的佳路,人可以走上好几小时犹得不尽,还没提途中的樵夫只不过是点缀而已呢。 

香港,太挤,走起来倍是辛苦。 

欧洲城市,当然最宜步行;虽然大多数人仍借助于汽车或地铁,把走路降至最低。 

京都西郊的岚山,自天龙寺至大觉寺,其间不但可经过野宫神社、常寂光寺、祇王寺、化野念佛寺等胜地,并且沿途村意田色时在眼帘,这五、七小时的闲荡,人怎么舍得不步行? 

安徽的黄山,亦应缓缓步爬,尽可能不乘缆车。否则不惟略过太多佳景,更且因一转瞬已在峰顶,误以为好景大可以快速获得又快速瞻仰随后快速离去者也。此是人生最可叹惜之误解。

我因太没出息,终于只能走路。 

常常不知哪儿可去、不知啥事可干、大有不可如何之日,噫,天涯苍茫,我发现那当儿我皆在走路。 

或许正因为有路可走,什么一筹莫展啦一事无成啦等等难堪,便自然显得不甚严重了。 

不知是否因为坐不住家,故动不动就出门;出门了,接下来又如何呢?没什么一定得去之所,便只能一步步往前走路。有时选一大略方位而去,有时想一定点而去,但实在没有必需之要,抵那厢,往往待停不了多久,这么一来,又需继续再走,终弄到走烦了,方才回家。

处不良域所,我人能做的,只有走开。枯立候车,愈来愈不确定车是否来,不妨起步而走。在家中愈看原本的良人愈显出不良,也只有走开。 

多年前在美国,听朋友说起一则公路上的轶事:某甲开车驰行于荒凉公路,远远见一人在路边伸拇指欲搭便车,驶近,看清楚是一青年,面无表情,似乎不存希望。某甲开得颇快,一闪即过。过了几分钟,心中不忍,有点想掉头回去将那青年载上。然而没很快决定,又这么往前开了颇一段。这件事萦在心头又是一阵,后来实在忍不住,决定掉头开去找他。这已是二、三十哩路外了,他开着开着,回到了原先青年站立的地点,竟然人走了。这一下某甲倒慌了,在附近前后又开着找了一下,再回到青年原先所站立之地,在路边的沙土上,看见有字,是用树枝刻画的,道: 

Seashore washed by suds and foam,(海水洗岸浪飞花) 

Been here so long got to calling it home.(野荒伫久亦是家) 

Billy 

这一段文字,嗟乎,苍凉极矣,我至今犹记得。这个Billy,虽年轻,却自文字中见出他多好的人生历练,遭遇到多好的岁月,荒野中枯等。Been here so long got to calling it home.即使没坐上便车,亦已所获丰盈,他拥有一段最枯寂却又是最富感觉、最天地自在的极佳光景。

再好的地方,你仍须离开,其方法,只是走。然只要继续走,随时随处总会有更好更好的地方。 

走路,亦可令人渐渐远离原先的处境。走远了,往往予人异地的感觉。异地是走路的绝佳结果。若你自知恰巧生于不甚佳良的国家、居住在不甚优好的城乡,当更可体会异地之需要,当更有隐隐欲动、往外吸取佳气之不时望想。这就像小孩子为什么有时愈玩愈远、愈远愈险、愈险愈探、愈探愈心中起怕却禁不住直欲前走一般。走到了平日不大经过之地,常有采风观土的新奇之趣,教人眼睛一亮,教人心中原有的一径 锁系顿时忽懈了。这是分神之大用。此种至异地而达臻遗忘原有处境的功效,尚包括身骨松软了,眼光祥和了,肚子不胀气了,甚至大便的颜色也变得健康了。我常有这种感觉,在异地。

理想国×舒国治

《流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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